欢迎来到 南京皋美讨债公司 网站
你的位置:首页 > 债务新闻

南京清债公司揭秘哪些情况债权人不能接受清偿

2024/4/3 22:52:15      点击:
一般来说,债权人不是债的清偿的当然受领人,但在下列情况下,债权人不能接受清偿:


1、当人民法院按照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债权人的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,债权人不得接受清偿。


2、依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25条第2款的规定,当债权人是被宣告破产的企业时,其受领权归于清算组,而作为债权人——破产企业则无权接受清偿。


3、如果债权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,其受领权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才能行使,或由其监护人带为接受清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