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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讨债公司探秘清偿债务时如何防范法律风险

2024/2/27 0:06:00      点击:
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将产生清偿问题,为了防止企业在处理债务清偿问题时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,特提示:


1、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,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,提存后,视为债务人已履行。


2、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、灭失等情况的,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。


3、提存期间,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。


4、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,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。


5、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,按照查封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。


6、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,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,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。


7、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,除非另有约定,按以下顺序清偿:


(1)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;


(2)几项债务均到期的,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;


(3)担保数额相同的,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;


(4)负担相同的,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;


(5)到期时间相同的,按比例抵充。


8、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,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,按费用、利息、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。